点击上方蓝字 谦之友 ▲ 关注
那些虚伪的嘴脸总是毫无节制地蹭热度
就像一条条恶狗拼尽所有狼狈靠近食物
一次次说薛之谦“抄袭”的人与恶狗无差
虚伪,嫉妒,在他们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
▼▼▼
薛之谦自导自演的广告片,昨天上午刚刚上线,紧接着下午就被一条“疯狗”在微博发文诋毁,内容直指广告片是薛之谦“抄袭”泰国某广告片。
后来我一看,原来这条“疯狗”已经不止一次两次这样“发癫乱咬人”了。好吧,与其说它是“发癫”,倒不如直接说它本性就是如此,看到哪里有“肉”,就往那里蹭。
其实我不明白这条“疯狗”定义自己口中所说“抄袭”二字的标准是什么,是利益的驱使,还是“狗性”的凶残嫉妒和为黑而黑。
既然那么不喜欢薛之谦,何必要在广告片上线的第一时间去关注,何必还要时时刻刻准备好捏造各种事实去诋毁和诽谤呢?
我能够想到的只有两个字形容这条“疯狗”,而这两个字是我五年从未再对任何人形容过的,那就是“犯贱”。
没错,一条犯贱的“疯狗”,就这样再一次不要脸地跳出来咬人,再一次站在它所谓的“道德制高点”去诋毁诽谤别人,再一次以“抄袭”的名义诋毁薛之谦。
看过贺岁广告的都知道,其实导演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是薛之谦,而且广告片的出品方是金主爸爸膜法世家。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条“疯狗”为什么只带上了薛之谦的名字,而没有把另外一位导演也一起带上呢?也没有选择直接说膜法世家的广告片“抄袭”呢?
看来“疯狗”还是蛮聪明的,因为薛之谦红呀,因为谦友多呀,因为带上薛之谦就有争议,有争议就有流量,有流量就有收益呀。
这就是“狗性”!
一部作品的制作,其实分工都是明确的,薛之谦作为贺岁片的导演,从真正意义上讲,他不一定就是这部作品的编剧。
就像前不久诋毁薛之谦歌曲《别》封面“抄袭”,同样的道理,音乐的词曲是薛之谦创作,但歌曲的封面不一定也是他创作。
前面才说这只“疯狗”聪明,但现在我又不得不承认,它是一条没有脑子的“疯狗”。对一件事的清晰度都辨别不清,何来的“抄袭”?何来的勇气直指某个人?
如果它愿意承认是自己“乱咬”,那我也只好说,这也是“狗性”!
正如我前面说到的一样,定义“抄袭”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两个人长得像算抄袭吗?我们写文的套路和文风类似算抄袭吗?还有那一辆辆同样构造行驶在公路上的汽车算抄袭吗?同样还有我们所用的每个汉字都来自《新华字典》,这算抄袭吗?
正如我今天看到的一篇微博文说的一样,如果某件事,某个东西对于“抄袭”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那么“抄袭”二字就是一道不值得讨论的伪命题。
就拿那条“疯狗”来说,作为网络的营销号,可以说无时无刻不在“抄袭”吧?抄袭别人报道的新闻,抄袭别人报道的风格,甚至有时候更是明目张胆直接照抄照搬。
要说“抄袭”二字,用在这条“疯狗”身上更适合,更真实,更形象。
归根到底,明白人都清楚,这条“疯狗”所说薛之谦自导自演的贺岁广告片是“抄袭”,纯粹就是为了流量,纯粹就是为了报复薛之谦之前曾公开在微博挂出他的“狗头”
当然,我也明白,除了这条“疯狗”之外,同样还有其他一些损失人性,损失基本判断力,损失做人道德准则宁愿做狗的“疯狗”。
一次又一次的诋毁,一场又一场子虚乌有的事件,他们想要的,无非就是薛之谦身上的流量,他们权衡的,无非只是利益多少。
从九月风波到现在,我明白的事情越来越多,我看透的现实也越来越大。
但我唯一不愿改变的,就是对薛之谦的认知,我唯一不会赞同的,。
因为我深知,我喜欢的薛之谦是什么样子,即便周遭的谎言太多,也冲不走我心中那份坚定的爱。
一千个哈姆雷特,就会有一千零一个答案,既然如此,我们改变不了每个人看待一件事的想法,那就试图让自己不去与人争论。
因为作为有素质的人,我们应该明白一句话,叫做“狗改不了吃屎”,无论你怎么争辩,无论你怎么打骂,咬人的狗依然还会继续“发癫”。
它们想要的,无非就是关注度,可它们越是这样,我们越不能满足它们,甚至不能跟着它们设定好的圈套往里跳。
是非对错,怎么能凭借一条“疯狗”就可以定论的呢?何况在这样一种网络环境中,究竟什么是是非对错,它们也根本不会关心。
我们能做的,就是用一次次的数据打脸它们,虽然“疯狗”可能不在乎疼痛感。但我相信那些明白事理的“人”,一定会站在能够耐得住时间考验的事实上的。
“疯狗”:薛之谦又“抄袭”!
人类:你能换个炒作和诋毁的词语吗?
“疯狗”:不能,我文化低,
人类:哦,原来是一只连狗都不如的东西!
·END·
作者丨庞先生
图源丨网络
丨这里是谦之友丨
微博:@薛之谦未完结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