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租不售”,这个词,我们在南昌听的比较少。但是,在上海、广州、杭州,这个词已经有了实质性的动作。
有相关的业内专家是这么表示的,“只租不售”地块的推出符合“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杭州首宗“只租不售”地块
就在10月27日,杭州江干区彭埠单元租赁住房地块正式出让,成交楼面价仅5049元/m²。这意味着杭州又一项培育住房租赁市场的新举措落地。
这一地块也将预计年底前开工建设,在项目交付之后,将为市场提供超过1000套的租赁房源。
(图为出让地块实景)
据了解,该租赁住房物业将严格按照“只租不售”模式管理,70年的出让年限内,受让人必须整体持有并持续出租运营。地块所建房屋全部纳入杭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督平台管理,杭州市房管局负责房屋租赁监管。
南昌也有类似消息
我们知道,像是上海、杭州、广州这些一线城市,会有这样的政策并不奇怪,这些城市每年的租赁要求是十分庞大。
其实在只租不售这块,咱们南昌在今年9月也有类似的消息。
在9月6日,赣江新区有三宗地块成功拍卖:
据介绍,这三宗地块中,宗地一DXJJ2017003在居住用地出让要求中提出了,竞得人须提供不少于十万平方米的周转房给赣江新区管委会使用5年,房屋分配由赣江新区管委会负责,参考公租房标准收取租金并归竞得人所有,5年后如需销售,需赣江新区管委会同意后方可销售。
也就是5年内只租不售。
至于未来咱们南昌会不会有更多的这种只租不售的地块,我们暂时还不清楚,但我们现在需要了解的是,眼前即将要发生的事情。
南昌买房改房要缴纳1%出让金
在之前我们就了解过买房改房的消息,就在下个月,这个消息要执行了!
从2017年11月1日起,《南昌市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转让不动产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南昌市政府研究同意并印发执行!
政策适用范围:
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开发区、红谷滩新区和临空经济区。(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也需参照办法执行)
转让收取土地出让金范围:
1.买卖、互换、赠与或受遗赠导致转移的;
2.作价入股、以房抵债导致转移的;
3.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转移的;
4.《办法》出台前,原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已转让,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再次转让的;
5.因继承、婚姻关系变更进行析产(即离婚析产、婚内析产)不收取土地出让金,待转让时再行收取。
缴纳土地出让金程序:
转让双方向房屋所在地税务部门交纳相关税收,取得完税凭证——>购房人持税务部门计征契税时计税价格凭证,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缴纳土地出让金。
根据《办法》,申请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转让进行不动产登记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以及注意事项:
1、 房屋原所有权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2、 不动产权属无纠纷;
3、 符合其他法定不动产转让的条件;
4、 根据《办法》,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转让,由购房人按房屋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房屋成交价格参照税务部门计征契税时计税价格确定。
5、 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转让缴纳完土地出让金后,土地权利性质由划拨登记为出让,出让年期从购房人取得的《南昌市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转让补缴土地出让金缴款确认单》落款时间起算,年限为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