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与男朋友相识很巧是因为一首歌,只是不是陈奕迅的,而是那首红遍大江南北的《南山南》
那一年我刚刚高中毕业,手机铃声便是《南山南》
他问我,你那么喜欢这首歌吗?
我说我最喜欢那句: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我要忘了你的眼睛。
他说他也喜欢这句,就这样我们的故事也因为一首歌开始了。
那时的他会为了我去学《南山南》,只为在一次生气后哄我开心。
他还会经常夸我的眼睛完胜赵薇,将丑小鸭一样的我形容的美若天仙。
我一直以为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两个长得像猴子一样的人在惺惺相惜。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喜欢大眼睛的女孩,只是我不明白,他是喜欢我的眼睛还是喜欢我。
也许是因为这段感情里,一直是我在主动吧,因为喜欢他,让他拥有被爱的安全感,所以不再顾忌到输送爱意那个人的感受了吧。
只是我没想到爱会让人失控,我最初想保持的距离感,在之后与他相处的时光里荡然无存,恨不得每天黏在一起。
什么理智,处事,情商,全都抛在了脑后,就像是一个保护自己蛋的母鸡,张开笨重的翅膀,对人大吼大叫,毫无风度可言。
爱情啊,就像是一仓促写完的歌,副歌部分刚刚唱完就已经结尾了。
时间美化那仅有的悸动,也抹平激动。
感情的终止就像最初碰撞出的火花一样,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渲染,就这样爱了,也结束了。
所有的感情都有一个保鲜度,最初靠耍脾气就可以获得关注,可最后连在他面前,他也不会眨一下眼。
感情越来越淡漠,也越来越让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