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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听歌

2023-05-10 14:56:27

后来我突然意识到,也许在每个放着“我想带你回我的外婆家一起”的服装店对面,都有一家放着“每一次和你分开,深深地被你打败”的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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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忆童稚时,表哥送我一盒磁带磁带反面写着夜的第七章、听妈妈的话、千里之外、本草纲目、红模仿、白色风车、迷迭香后来我才知——这就是《依然范特西》的盗版磁带!有一段时间,我一直不知道“心里的雨倾盆的下”的出处,但心里就是存着这一个旋律。

    当时还不很喜欢迷迭香和红模仿,只是觉得本草纲目、白色风车出奇好听,适逢街头服装店音响整天放着“我想带你回我的外婆家一起”的情怯、情切、亲切歌声,于是便理所应当的成为了周杰伦的粉丝。

    后来如一夜梨花开,我还哼着“霍霍霍霍霍霍霍霍”的时候,全班同学都已经在黯然发问断桥是否下过雪

 当时,班级里那“潮流”的同学们嘲笑挤兑我——“土死了,周杰伦老早不流行啦”、“周杰伦有什么好的现在都听许嵩啦”、“周杰伦人品不好”。现在回味,小朋友们自以为是又贱兮兮的挖苦和嘲讽,真是又可爱又讨厌啊。

 不过所谓“偶像”,一直都是是一种要被各家粉丝相互比较、挖苦的东西。

    回到家,我问老姐:“阿姐,你的偶像是谁?”

    老姐指了指电视,说,就是他。

    我看向电视——一辆旧旧的、看上去却非常温暖的面包车停在绿色的草地上,一个很眼熟的大学生坐在车上谈着吉他唱着歌——“我在淋……”

    唉,老姐,你的偶像也不是周杰伦啊。我又看一眼电视,画面里的大男孩真是格外的阳光帅气我瞟一眼姐姐,嘟哝到:“真是看脸的世界!”    

    但我一向倔强到顽固,仍然不为所动买了一个试卷夹,封面就是一张周杰伦的头像和《牛仔很忙》《不能说的秘密》的歌词。诶诶诶,小朋友们,呜啦啦啦火车笛,牛仔很忙滴!

    然而,我的挚爱小红给了周杰伦的致命一击——她用着流行的杂牌MP3、插着耳机,走过我的桌边,瞟了一眼正在用复读机外放《白色风车》的我,说:“看看这个人,啧,还在听周杰伦!”我顿感一道闪电从天而降把我碳化。

    于是,白色风车就这样被一个五年级小姑娘的一句话硬生生的拆掉了!我突然明白,在一个爱的人面前,所谓的什么精神食粮、精神支柱是多么不堪一击。

    就这样,白色的风车被拆了,很忙的牛仔下线了,迷迭香也终于腐烂了。

    与之而来,我开始发“断桥是否下过雪”,遗憾“你灰色头像不会再跳动”,感叹“不是穿上情侣装就可以装情侣”,总想给讨厌的情敌小明安排一场有我独特风格的“玫瑰花的葬礼”。

    突然,我听到一个声音——“让子弹飞一会!”——“啪啪啪啪啪啪”——等我回味过来,他们又忽然告诉我——“诶诶诶,现在许嵩早已经不流行啦,大家都在听张杰啦!”

    我看到班上成绩倒数第一的小明正在对小红唱到“你是我成功路上的堡垒AAA~”——于是自然,最美的太阳玫瑰的葬礼是火化

    ——至于那个卖水的小哥,除了他卖水的本职工作外,小学的我真是毫无印象!


2.

     小红小明大大方方的在一起了!我也迷迷糊糊的上初中了。

    老姐大学寒假归来后的第二个星期,我的初一上也终于落幕。回家时,突然听到一阵像落叶缓缓飘落的旋律——“我从来没想过,我会这样做”——那是老姐电脑发出的。

    我忙问:“阿姐,这是什么歌?谁唱的?”

    老姐说:“爱错,王力宏唱的。”

    老姐正在电脑上看王力宏的演唱会。我去,姐便给我挪了一条小板凳我刚坐下,一看屏幕就说:“这不是那个卖水的小哥吗?”

    老姐挑了挑眉毛,给我一个意犹未尽的、关爱的眼神。

    那个下午,我坐在小板凳上和老姐一起看了我人生的第一场演唱会。真是格外精彩的一场演唱会,我现在还记得那把寒光冷冽的龙吉他发出的惊艳吼声。

    演唱会结束后,我就把这部视频——“王力宏2008MUSIC-MAN小巨蛋演唱会”——拷贝到自己的MP4里。

    我还记得当时,我用老姐的那个只能上2G网的破索尼爱立信在百度百科上一遍又一遍的看王力宏的信息——那真是我看过的最长的百度百科啊。当时,妈妈说:“要好好读书,学历要高,男孩子嘛,以后要举措优雅、多才多艺、大方得体……”娘啊,原来你希望王力宏是你亲儿子啊!

    于是,我又理所应当的被圈粉了。

    我问老姐电脑上有没有什么王力宏的歌,老姐点开一个文件夹,里面几乎全是王力宏的歌——有脑海中被突然唤醒记忆的kiss goodbye》《唯一》《第一个清晨》《两个人并不等于我们,有会跟着哼唱大城小爱,有和周杰伦中国风几乎完全两路子的Chinked-Out曲风盖世英雄》《花田错》《在梅边,有非常好玩的爱得得体》《女朋友》《玩偶,有故乡情结的落叶归根虚弱的人陪有阴森森的《竹林深处》,有要改变自己的改变自己……当然咯,还有我最爱的、却永远也唱不好的爱错

 后来我一直都诧异为什么小学的时候只知道这个小哥是卖水的,可他的那些歌曲为什么听起来有如此熟悉?后来我突然意识到,也许在每个放着“我想带你回我的外婆家一起”的服装店对面,都有一家放着“每一次和你分开,深深地被你打败”的竞争对手。


3.

     开学后,我便急于向四周推销“我”的音乐。

    前桌是一个奉《小时代为的矮胖女生,成绩差的一塌糊涂。于是我想,这便是最好的下手羔羊。于是我和她说:“你来听听这首歌看看。”便给她播放了我的入坑曲——爱错

    她接过耳机,听了约有几十秒,发出几声不轻不重的“啧”以后,淡淡说:“其实吧,这首歌吧,还是不错的,在华语乐坛……”

    当我还在回味何谓“月台”时,她拿出自己的MP3给我放了一首韩语歌一开口我便已暗骂“这什么鸟语?”,却也颇有味道地点了点头。

    我再向四周同学推销,当然也都四周碰壁。

    等我终于能把在梅边的歌词完全记住的时候,那已经是初二了,我也收到了人生的第一台智能机——ipod touch4.

    有一堂音乐课,老师给同学们点歌。我说:“王力宏!”不料回声却基因突变,后面排山倒海的音浪打过来——“徐良!”还陆续夹杂着“王力宏早不红了”“你知道XX平台排名第一是谁吗”——又是各种嘲讽挖苦。现在我还记得当时那个场景——有几个男生嘴巴像蚌一样张开,唾液在上下颚间藕断丝连,眉眼凶恶,面目狰狞,其中一个还偷过我的纯牛奶……小学生的嘲讽挖苦让我觉得童稚可爱,可以一帮平均身高160+的初二学生的无脑嘲讽只让我想用榔头把探出头的地鼠一个一个敲下去。当时我突然想到一句歌词——“千年过去,当我再度拨弄琴韵,更多冷箭更多冷言冷语”。啊,知音你在哪里!

    在他们还在说歌手的时候,机智的我说了歌名——“老师,在梅边!”

 我想,当“在梅边落花似雪分分绵绵谁人怜”的歌声响起时,大家一定会如痴如醉、细细品味。前奏渐渐响起……我遭到了无边的谩骂——“什么破歌啊!”“神经病吧,音乐课上听什么老戏!”——我忙安抚情绪道:“开始而已吗,这首歌把京剧昆……”“@#%#@*&*!”现在回想起我都一直心中揣揣,幸好当时他们手上没有鸡蛋和白菜……

    等到在梅边的第一个副歌结束,老师说:“时间有限,同学们我们就听半首。”当然咯,之后响起了“你若离去~后会无期~”。这首歌结束,我以我标准的乡村英语说“废物瑞特个哦(favorite girl)”,音乐老师竟也听懂了,便播放了起来。贾斯丁比伯的第一句英语刚发出,之前还骂我的那个男生便道:“啧,这首歌还不错,嗯,这首歌还不错”。

    我突然想到,给人看一幅抽象画,看不懂的他会淡淡说一句:“嗯,很不错,构图很讲究,色彩用的很细腻。”但给他看《蒙娜丽莎》,他可能直接说:“我天啊,好丑啊。”


4.

     于是,我听英文歌的副本被激活了。

    初中英语老师在教室电脑上存了的《yesterday once more》的MV,每次下课英语课代表都播放严格上说,这首歌应该我人生中第一首能完整唱下来的英文歌,记忆中卡朋特好像在MV某一刻翻了个白眼。但真正去自学的第一首英文歌还是皇后乐队的《we will rock you》。当时,连何谓“连读”都不知道的我,毅然开始学唱这首歌第一句buddy you're a boy是听了十几遍才学会的……

 当我能勉强咬准《we will rock you》时,终于可以一口英文耍帅啦,反正身边都是乡村英语他们听不懂啊哈哈哈。我在初中英语课上唱,在高中英语课上唱——谁敢说“什么破歌现在早不流行了其中有一段时间我真是痴迷于皇后乐队主唱弗雷迪华丽的声音啊,真是能文能武,时棉时钢,在雪糕和宝钻之间游走。

 之后一直用touch4瞎听,听MJ,听鲍勃迪伦说话和游吟般的歌唱,喜欢猫王的《Hound Dog》、《Jailhouse Rock》里的高音划过一丝诡异和骚骚的《Heartbreak Hotel》,喜欢披头士简单又纯纯的《Yellow Submarine》,也有听詹姆斯布朗、雷·查尔斯、滚石乐队……这么说来好像也不全是瞎听,但也就把MJ一些酷酷的歌曲歌词背了一下,其他也就囫囵吞枣地瞎哼哼。

 不过在后来,当高中英语老师说到鲍勃迪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便悠然唱到how many road must man walk down,before you call him a man”(译;成为男人需要几步? 手动滑稽)。现在想想老师发光的眼睛和看到老师眼神就纷纷回头看我的同学们,感觉还是很洋洋得意。

 有时我也会觉得,当时囫囵吞肚的枣也许都是孙悟空乱吃的仙丹啊。


5.

 中考后,因为成绩还算不错,于是去了县里最好的高中。

 到了高中,顿感同学们的品味是如此的相合,喜欢的歌手几乎全是周杰伦、王力宏、林俊杰、陈奕迅、五月天这么几个。

 有一次在去往操场的路上,我们在聊流行歌手,我和同学小昭有过一个争论:王力宏和陈奕迅谁更厉害?小昭同学认为是陈奕迅,因为他听说陈奕迅唱功很好。我坚信是王力宏,因为我听说王力宏唱功也很好而且王力宏明显更帅。于是,对“唱功”只限于听说而又几乎没听过对面作品的两个人,开始了操场上一圈又有一圈、马拉松式的争论。我们不厌其烦地讲述着自己偶像的优点,但又很难去攻击对面的缺点,因为大家都不清楚。学历、长相、才华、人品、奖项都被我们一一比较过去,我觉得因为他极其的能言善辩,而使每次王力宏本应取得绝对优势的邻域却被迫的平分秋色,相必他也是这么认为的吧。当他终于发现面对顽韧的我,这场拔河是无法获胜的,于是急于求胜的他可耻地指出王力宏是一个gay。而怒火攻心的我基于记忆中阅读的新闻,则下流地给予“陈独睾”的回应。

 旁边听得津津有味的小关感受到了气氛的微妙,于是他说:“我听出了这两个人都很厉害了,那请问两位大哥:哪些歌手非主流?”

 我们几乎一口同声:XXXXXXX!”

 小昭一脸嫌弃:“也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火起来的。”

 我问小关:“诶诶,你最喜欢的歌手是谁?”他说:“周杰伦啊。”

 于是我们三个围绕着名为“周杰伦”的主题,和谐地开始新一轮的聊天。对着各路神仙的指指点点,不正是凡人们的津津有味吗?

                                   

                                        我先吃口馄饨to be continued……


我想,一直以来,内心的小男孩和小女孩都渴望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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